中国古代钱币是用铜铸造的,在早期社会中,铜钱的面值其实就是铜币的重量。秦钱文曰半两,汉晋钱文曰五铢,汉武帝铸有三铢钱,南朝·宋孝武帝铸有孝建四铢钱,所谓半两五铢三铢四铢都是记重的。 秦半两汉五铢武帝三铢钱 南朝·宋 孝建四铢 正面为年号,背面为纪值从道理上讲,一枚钱币的重量决定了它的购买力;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只有金银等贵金属是按称重交易的;铜钱一般都是按枚来记数,甚至因为其购买力较低,常常是按“贯”来记数的。那么这其中就有很大空子可钻了。官府可以通过铸造虚值大钱来搜刮民财,而民间则通过盗铸小钱来获利。先说一下虚值钱的问题。所谓铸造虚值大钱,就是官府铸造面值很大的铜币,并且强制民众使用。比如刘备在四川铸行大钱“直百五铢”,重量与普通五铢无异,一枚当五铢一百枚使用;王莽铸行六泉十布,所谓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国宝金匮直万,一枚当五铢五百枚、五千枚甚至一万枚使用。刘备在蜀地所铸直百五铢钱 王莽所铸契刀五百,一枚当五铢钱五百枚 一刀平五千,一枚当五铢钱五千枚 国宝金匮直万,一枚当五铢钱一万枚。这钱长期以来存世就两枚,一枚在国博,一枚下落不明。前几年据说在陕西出土了一罐子十来枚,是铸造失败的残次品,都已流入市场。这枚是华夏古泉去年上拍的一枚,拍了六十多万,即应是这批里边的。钱文漫漶,满是气孔,毕竟是废弃的残次品嘛。虚值大钱与我们今天用的纸币其实是一个概念,都是政府发行并强制使用的货币符号;但古代自然经济本来脆弱,官府铸大钱也不是因为掌权者有什么经济头脑,而是因为国家无钱,除了强征赋税外,便是靠这种手段来搜刮民财了。举个例子,比如刘备的蜀汉政权给士兵发饷,正常一个月应该发五铢钱五百文;但是国库空虚,无力铸那么多足值的五铢钱,就发了五枚直百五铢,并且强制民间使用。这样一来本来可卖五百文的东西,商家就只能收到五文钱(从重量上来看);要是蜀汉政权一直坚持这种币制也就罢了,但实际上过了一段时间,这种制度就被废除了,官府不再强制要求一枚直百五铢兑换一百枚五铢钱。那这时候收到直百五铢的百姓就苦了,就像有一天我们手里的红票突然全部变成了绿票一样,可以想象一下。但是刘备很高兴,《三国志·蜀书》记载,发行直百五铢后,“以数月之间,府库充实”。 至于民间私铸小钱,道理和官府铸大钱差不多,也是在重量和面值之间做手脚。比如官方铸行的五铢钱,重量是标准的五铢;而民间私铸者铸的钱比较小,一枚只重三铢。那么私铸者拿300枚官铸五铢钱回炉重铸,便能得到500枚私铸小钱;而在实际市场交易中,买卖用铜钱是按枚记数的,盗铸者等于凭空多得了200文钱,利润极高。实际上,我举的五铢变三铢例子里的盗铸者还是很有良心的那种;《魏书·高道穆传》中记载高道穆上表孝庄帝曰:“百姓之业,钱货为本,救弊改铸,王政所先。自顷以来,私铸薄滥,官司纠绳,挂网非一。在市铜价,八十一文得铜一斤,私铸薄钱,斤余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随之以重刑,得罪者虽多,奸铸者弥众。今钱徒有五铢之文,而无二铢之实,薄甚榆荚,上贯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沈。”可见当时社会上私铸现象之严重。八十文买铜一斤,铸造薄钱,每斤能得钱二百余文;官府发行的钱币面值为五铢,而私铸的五铢钱连二铢重量都不到,一穿上绳子便破了,放在水上都不带沉的。而且私铸者的动作还极为迅速:《通典》谓北齐常平五铢发行之初,“其钱未行,而私铸已兴”,官府铸出的制钱还未流到市场,私铸者就已经把新钱铸出来了。其钱未行,而私铸已兴的常平五铢。。。至于私铸货币带来了什么影响呢?还是以南北朝时期的情况来举例。《隋书·食货志》记载,南朝梁国的市场上,“交易者以车载钱,不复计数,而唯论贯。商旅奸诈,因之以求利,自破岭以东,八十为百,名曰东钱。江、郢已上,七十为百,名曰西钱。京师以九十为百,名曰长钱。中大同元年,天子乃诏通用足陌。诏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至于末年,遂以三十五为百云。”钱币越铸越小,数量越来越多,同样数量的钱币能买到的东西越来越少,那么自然通货膨胀就非常严重,钱皆以车载,交易都以贯论(类似于之前津巴布韦人买东西用车拉纸币支付一样)。而且各地用的钱还不一样,有东钱、西钱、长钱之分,一陌之钱均不足数,天子下诏禁止,“诏下而人不从”,到最后以三五十文为一百文使,可见当时钱制之混乱。还有些地方干脆就不用钱币了。“其岭南诸州,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钱。”“冀州之北,钱皆不行,交贸者皆以绢布。”“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市面上的铜钱过于混乱,有的地区的百姓就干脆不用铜钱作为交易媒介了,贸易皆以盐米布帛这些生活必需品。河西地区的百姓则使用丝路上流入的西域诸国打制金银币。这些都是私铸钱的盛行而导致百姓不信任本国铜币的结果。至于官府是怎么应对这种情况的呢?办法很简单,就是以严刑峻法恐吓之。随便翻开一本史书的食货志,里边记载的对私铸钱者的处罚都差不多,无非就是腰斩、弃市、绞刑这几种不同的死法;协从及隐瞒不报者一般就是流放边疆,与披甲人为奴。在严重的时候,甚至对使用私铸钱者都要加以处罚。至于这种方法有没有用呢?在官府执行力强的时候还是有用的。以隋代为例:杨坚代周之后,更铸新钱,钱文曰五铢,“重如其文,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新钱刚出的时候,还是老样子。“钱既新出,百姓或私有熔铸”。 杨坚所造之隋五铢然后杨坚就想了个办法:“三年四月,诏四面诸关,各付百钱为样。从关外来,勘样相似,然后得过。样不同者,即坏以为铜,入官。”怎么办呢?官府在各地设关卡,每关付官府所铸制钱百文,当作样品;从关外来者,要检查携带的钱币,如果和官府制钱一样的就可以通过,如果是私铸钱,那么就没收了,官府重新熔炼为铜,计入府库中。到了第二年,大概是政策执行得不好,杨坚又下诏曰:“仍依旧不禁者,县令夺半年禄。”给地方官施压,要是不能禁绝私铸钱及旧钱流通,那么罚半年的俸禄。“五年正月,诏又严其制。”杨坚果然很有一套,这套政策的效果很好:“自是钱货始一,所在流布,百姓便之。”钱制混乱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私铸钱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是时见用之钱,皆须和以锡镴。锡镴既贱,求利者多,私铸之钱,不可禁约。”当时铸钱,要在铜中掺以锡镴;锡镴价格低廉,那么私铸者的成本也就很低了。所以杨坚“诏乃禁出锡镴之处,并不得私有采取。”将锡镴的采取经营权收归官府所有。但是这还是没有什么用。“其后奸狡稍渐磨鑢钱郭,取铜私铸,又杂以锡钱。递相放效,钱遂轻薄。”盗铸者剪下制钱的边缘取铜,用取下来的铜铸造新钱。 边被剪掉的汉五铢钱杨坚还是用老办法:“乃下恶钱之禁。京师及诸州邸肆之上,皆令立榜,置样为准。不中样者,不入于市。”凡是不合规制的恶钱,一律没收收归国有。效果不大,高祖文皇帝就急了:“是时钱益滥恶,乃令有司,括天下邸肆见钱,非官铸者皆毁之,其铜入官。而京师以恶钱贸易,为吏所执,有死者。”这时不仅是私铸钱者以极刑处死,连用私铸恶钱交易者,被官府查获后,也要掉脑袋的。很有效。《隋书·食货志》记载:“数年之间,私铸颇息。”但是这种强硬手段只在王朝强盛、政令通达的时候有效。“大业已后,王纲弛紊,巨奸大猾,遂多私铸,钱转薄恶。初每千犹重二斤,后渐轻至一斤。或翦铁鍱,裁皮糊纸以为钱,相杂用之。货贱物贵,以至于亡。”到隋炀帝时期,“王纲弛紊”,政令不行,私铸现象又开始盛行起来;从最开始的每千钱重四斤二两,到每千重二斤,最后到每千钱重一斤,甚至还出现了剪铁皮、裁皮糊纸冒充制钱的情况。“货贱物贵,以至于亡”,盗铸钱币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在市场上引起通货膨胀,也促使了隋王朝加快走向灭亡。~~~~~~~~~~~~~~~~~~~~~~~~~~当然以上的分析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我只是对古代钱币及其历史稍有了解,完全没有接受过专业经济学的训练。。。所以答案中大多为基本史料的铺陈,尽量不加入我本人对古代经济与货币制度的主观看法。。。欢迎对古代经济史或者货币史有研究的知友加以批评和指正 ( ̄艸 ̄")最后上两件我自己的私藏,方便大家直观地感受一下官府铸行的制钱与民间自铸的小钱差别有多么巨大。(这是石范与钱币的比较!不是上图的钱币和下图的钱币相比。。上下图都是一个东西!!)底下是一块西汉初年山东地区民间私铸小半两钱所用的石范,上边放的是一枚标准的秦半两。钱文都写的是半两,可以感受一下它们在体量上的巨大差别~~~~~